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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子咋归别人了?

网易新闻  2015-06-08 08:30

时报6月4日讯 (记者李鹏)“我正租着房子呢,忽然间就来了一群人把它封了,说房主欠了高利贷人找不到了,房子归他们了。那我的租金怎么办呢?”近日,租房客李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的烦心事,并表示当时的房屋中介推卸责任的做法令他很寒心。

2014年8月份左右,市民李先生看中了阳光100小区的商机,找到了设置在小区内的一家中介公司,要求该公司为他提供租房房源。“一段时间之后,这家中介给我提供了G16号楼1单元102室,这套房子大概138平方米,符合我的要求,我就和中介以及房主卜女士签订了合同,当时也互留了身份证复印件。”此后,李先生一直在这里做生意。

不料,2015年6月刚刚开始,店里忽然来了一群人把房子给占了。“据他们说,卜女士欠了很多高利贷,并把这套房子当抵押,后来因为还不上钱就跑路了。人家债主没办法,就来这里查封了她的房产。欠债还钱也无可厚非,但是我和卜女士当初签订了5年合同,并交了13个月的房租共计58500元。我才住了10个月,如果现在搬走,就会损失13500元。”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中介公司讨要说法并要求其负责,但对方说不关他们的事。“他们说当时的中介业务员已经离职了,并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另外,这是租房客与房主之间的事,和他们无关。但是我觉得,起码得有个‘考察不严’的过失吧?”

记者以李先生朋友的身份拨打了负责处理此事的该中介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他表示,当时的中介业务员确实已经离职,自己只是临时前来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公司已经建议李先生报警了,如果李先生终走法律程序,我们能做到的,只不过是向法庭提供相关的合同等物证而已。”不过他也坦言,多年来,自己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事务所的田洪祝律师称,李先生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走法律程序。“他可以起诉强占人,因为自己正在履行租房合同,说明其强占行为已经侵占他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起诉房主。”他表示,仅仅起到媒介作用的中介公司并没有责任。“除非合同中明确写出,‘中介公司作为担保人’的相关条款,否则,中介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李鹏

标签: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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